会员登录|免费注册|忘记密码|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|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|联系方式|购物车
企业会员第1年

沈阳百业职业培训  
加关注0

教育培训,培训课程

搜索
新闻中心
  • 暂无新闻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沈阳百业职业培训
  • 电话:400-660-8967-0
  • 邮件:zw218886@qq.com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  • 暂无链接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形象设计师系统学习课
形象设计师系统学习课
单价 面议
询价 暂无
浏览 563
发货 辽宁沈阳市
乘车路线 254路 258路 213路 147路 243路 230路 273路 221路 211路
校区 沈阳百业职业培训校区
过期 长期有效
更新 2016-06-20 19:06
 
详细信息
价 格:

0

课时安排:

1个月以内

上课地点:

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2号广乐大厦912室

课程内容:

形象设计师系统学习课详细介绍: 职业等级: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:助理形象设计师、形象设计师、高级形象设计师。 申报条件: (一)三级形象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 (3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 (4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(5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二)二级形象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2)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(3)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(三)级形象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 (2)取得二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3)取得二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一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新职业试行期间: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5)具有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 崔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