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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时安排:1个月以内
上课地点: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2号广乐大厦912室
课程内容:形象设计师系统学习课详细介绍: 职业等级: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:助理形象设计师、形象设计师、高级形象设计师。 申报条件: (一)三级形象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 (3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 (4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(5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二)二级形象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2)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(3)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(三)级形象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 (2)取得二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3)取得二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一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新职业试行期间: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5)具有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 崔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