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登录|免费注册|忘记密码|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|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|联系方式|购物车
企业会员第1年

沈阳百业职业培训  
加关注0

教育培训,培训课程

搜索
新闻中心
  • 暂无新闻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沈阳百业职业培训
  • 电话:400-660-8967-0
  • 邮件:zw218886@qq.com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  • 暂无链接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三级公共营养师秋季培训班
三级公共营养师秋季培训班
单价 面议
询价 暂无
浏览 655
发货 辽宁沈阳市
乘车路线 254路 258路 213路 147路 243路 230路 273路 221路 211路
校区 沈阳百业职业培训校区
过期 长期有效
更新 2016-06-20 19:06
 
详细信息
价 格:

0

课时安排:

2-3个月

上课时间:

电话咨询

上课地点:

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2号广乐大厦912室

课程内容:

职业定义: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;宾馆、餐厅、机关、学校、高级健康管家、医疗卫生、美容机构、食品、保健公司;从事公共营养咨询、指导、评价、管理、宣传的人员。 从事营养管理、评价及指导,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,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。 职业等级: 本职业共设4个等级,分为4级公共营养师(国家职业资格4级)、3级公共营养师(国家职业资格3级)、3级公共营养师(国家职业资格2级)、1级公共营养师(国家职业资格1级)。 注:目前开考等级:4级、3级。 申报条件:(试行) 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(2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。 (3)经4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2)取得本职业4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3)取得本职业4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3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 (5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(6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经3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2)取得3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3)取得3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2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取得3级职业资格证书后。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5)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取得3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2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。 (6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 (2)取得2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3)取得2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1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新职业试行期间: 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5)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 季老师